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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实践 | 巴中市:模块化建库+订制式组团 提升执纪办案质效

廉洁四川 2023-03-16

开栏语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或立足职能职责,探索一体推进“三不腐”新路径;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新举措;或紧盯基层各环节、各领域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2021年8月23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探索与实践”专栏,以文图化呈现、故事化讲述,展示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自身发展和基层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供大家交流互鉴,敬请关注。

对于巴中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宋继强而言,在提出用人申请的第二天,就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明确的专案组名单,其实已经很意外了。但更令他惊喜的是,这份名单完全适配他们正在查办的国企金融领域案件。

“当看到名单上有何罡、李政这两位办案高手时,我就已经心中有数了。再看还有具备金融专业背景的王北平,以及四川大学法学研究生刘尧,我相信这个案子会查办得十分顺利。”时至9月,宋继强至今回想起来仍感慨连连。

办案人员为何能随抽随到?人员配置为何如此契合?这份高效又“高配”的专案组名单能快速出炉,还要从巴中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的“模块化建库+订制式组团”“室组”联动机制说起。

力量调配畸轻畸重影响案件查办

何旭是南江县长赤镇纪委书记,因其办案能力出色,2020年以来被巴中市纪委监委抽调参与大要案件查办。去年,何旭参与的某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正处于查办攻坚期,母亲却病重入院,妻子的一句“家里有我,你放心”,让何旭既感到心安,也感到亏欠。

针对过去经常从县区抽调干部协助办案的情况,巴中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蒲德超坦言:“编少人少但事情不少,而且还要干好。像何旭这样的办案骨干,被抽调后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干,长期脱离单位和家庭,干部身心疲惫,也加重了基层纪委监委的负担。”

但是,在今年年初巴中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大讨论活动中,派驻机构却发出了截然不同的声音。

“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快两年了,一直在组内负责日常综合工作。我深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业务,所以心里一直想学主业、想接触案件查办。”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干部蒲敏如是说。同样的愿望,在市纪委监委新进干部座谈会上也有派驻机构的年轻干部提出。

在巴中市纪委监委新进干部座谈会上,年轻干部谈收获、谈愿望。

“一边是常年在案子上‘无缝衔接’的县区办案骨干,一边是渴望参与办案的派驻机构干部,这种‘围城效应’暴露出我们在力量调配上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巴中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曹曦文分析说,“面对办案人手紧缺的问题,惯性思维一味地向地方借人借力,派驻力量却未充分下沉到案子上,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也影响案件查办的质效。”

模块化建库订制式组团强化力量保障

力量调配不均的问题,本质是内部办案力量不足。今年1月,省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在巴中调研时指出,要注重内部挖潜,依靠本级力量保障本级办案。为此,巴中市纪委监委将“内部挖潜”作为破解办案力量不足的关键一招。

“挖潜”的首要任务是详细掌握自有队伍状况,准确预估潜力值,确保人尽其才,又不“过度开采”。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巴中市纪委监委计划建立“监督检查人员库”“审查调查人员库”“综合人员库”3个模块化人才管理库。全市派驻机构干部以及没有办案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如实填报自身专业背景、工作履历、性格特点和“入库志愿”,市纪委监委在充分考虑干部本人意愿和组织培养意向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将24人纳入监督检查人员库、52人纳入审查调查人员库、21人纳入综合人员库。

挖潜建库是为下一步“订制式组团”作铺垫。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蒲德超介绍:“我们深入研究52名审查调查人员的专业背景、办案经历和性格特长,着眼于分工协作,将其细分为内审人员、外调人员和综合人员;着眼于人才梯次,将其划分为熟手、能手、新手;着眼于专业适配,还星号标注了法律、金融、财会、工程等专业能手。”

人才库建好后,根据“一案一授权”“一案一订制”的工作原则,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以“2名内审+2名外调+1名综合”并隐含“2名熟手+2名能手+1名新手”的配置参数,抽调人员组成“5人团”,成建制参与大要案件办理。

巴中市纪委监委某专案组召开周研讨会,集体研判案情、交流思路。

“以往临时抽调县区干部的方式具有一定随意性,办案人员如流水的兵,并不利于凝聚办案力量。”宋继强有感而发,“如今这种配置方式能充分锤炼本级办案干部,而且组内成员基本情况和办案风格我们也熟悉,更利于任务分配和案子推进。”

在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杨海看来,建库组团也是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招。案起人聚,案结人散,有效降低了办案人员固化导致被“围猎”的风险。

据悉,根据干部的工作调动、岗位调整、专项考核、身体状况等因素,3类人才管理库实行动态流动管理。同时,审调人员库中的办案组团,还将根据需要轮序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案件办理工作。

人在事上练“拉满”战力指数

“如果我们的目的、方向被初核对象察觉,就成了‘打明牌’,可能导致对象订立攻守同盟、毁灭伪造证据等情况发生,因此做好无感化初核是案件成败的关键。”近日,在巴中市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上,年轻干部王思涵作为案件领办人之一,就线索研判、初步核实、信息分析、队伍管理等方面,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经验交流发言。

让已经具备成熟办案能力的纪检监察组组长或年轻干部担任案件领办人,是市纪委监委依托“室组”联动机制,建立的一项帮助办案能手进阶发展的人才培养制度。

“领案件就是领责任、领质量、领队伍。该项制度有效倒逼领办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实现从‘谋一域、谋一时、谋个人’到‘谋全局、谋全程、谋团队’的转变。”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程斌介绍,“除此之外,市纪委监委还通过案中不定时研讨、案后集中复盘等方式,让办案人员以反思促提升,以总结促规范。”

“坚持案件开道,就必须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在案子上练。”已成为巴中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队伍的共识。据悉,巴中市278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将于2023年底前,分批次到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参与审查调查实战培训或专案办理,以干代训、以案施教、以案提能。

“提升案件质效是一个多维施治的过程,办案力量保障只是维度之一。”巴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洪斌介绍,通过线索集体排查、案件复盘等机制优化战法,通过分层级的办案指南规范程序,通过综合信息查询平台等科技手段“升级装备”,多维度多举措同向发力、相辅相成,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集成效应正在释放。

今年以来,巴中市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的理念,严肃查处粮食购销、园林绿化、审计中介、征地拆迁、国企融资平台等领域多起大要案件。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处分数分别同比增长27.9%、27%。

来源:巴中市纪委监委

文字:苟山迪

采编: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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